2023年8月,临猗法院北景法庭通过下乡巡回办案,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。原告现年70多岁,育有一子一女,一人独自生活,因年老患疾,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,多次求助亲戚、村委会调解与子女的矛盾,均未能化解。无奈之下,将子女诉至法院,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向原告了解其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及诉求,考虑到原告年纪大、腿部有疾行动不便,为了老人能够老有所养,办案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决定亲自送法上门,到原告所居住的村里进行调解。到达原告家中后,承办人认真倾听了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想法,认为父子亲情淡漠,多年来无任何沟通交流,肯定是双方积怨已久。因此,解决该纠纷的关键是要打开父子双方的心结。通过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和细致的思想工作,让双方都进行自我批评、自我反思,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,在思想深处认识到原被告双方对于父子关系淡漠都是存在过错的。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调解,双方都认识到了错误,最终将内心的“疙瘩”解开,原告撤回对其子女的起诉,其子承诺将会尽到自己作为子女的赡养义务,让老人度过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,一桩家庭纠纷案得以完美解决。
本案是老年人赡养纠纷,矛盾产生的根源在于一般的家庭纠纷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恶化,导致最终对簿公堂。针对此类案件,应该构建各类调解优势互补、有机衔接、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,本着保障亲情、维护家庭和谐的原则,紧紧围绕“情”“理”“法”,从父母恩情、是非曲直、法律责任等方面入手,通过生动朴实的语言对双方进行劝说,用充满温情的方式循循善诱,才能及时消弭隔阂,让养老不再成为“烫手山芋”。
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的建设关键在于,通过普法宣传、巡回开庭化解矛盾等多方解纷矩阵,从源头上减少涉诉矛盾纠纷,不仅方便当事人,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和服判息诉率,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省委、市委、县委及上级法院关于“维护社会稳定,营造良好社会风气”的具体体现,可以从源头上减少涉诉矛盾纠纷,最终达到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。